
李光《读易详说》的“民论”思想研究
文 | 谢志民
当前学界对李光的《读易详说》研究,主要关注李光“以史解易”对易学的独特贡献。由此,往往是从政治与家国思想的角度解读其“民本”思想。然而,李光的“民本”思想并非仅作为其易学的注脚,而是在易学理论基础上自成系统。李光的“以史解易”不是空谈义理,而是具有很强现实关怀的系统性的思想。
通过哲学的视角对其“民本”思想进行系统性阐释,将李光的“民论”思想置于宋朝的社会与政治问题的背景之中进行探究,不仅有助于探明李光的思想偏正之处,亦可为当代治国理政提供具有参考借鉴价值的思想经验。

五公祠内的李光雕像。资料图片
李光易学思想的形成
李光生活在1078—1159年间,跨神宗至高宗数朝,熙宁变法、靖康之变与绍兴议和等事件均在此期间发生。王安石的熙宁变法带来了“新旧党争”的朝堂政治问题与“民苦于役”的社会发展问题。其中,“新旧党争”问题成为靖康之变的重要诱因。李光的“民论”思想便是在这一背景之下形成的。
绍兴和议期间,秦桧虽拉拢李光。但李光本意仅是借此机会获得外部稳定的局面,以重新整饬内部,而并非放弃防守。故而,李光最终也被秦桧所恶。
学术上,李光“师刘安世,为涑水再传”,其学术传承归属于司马光涑水学派一脉,并继承了司马光易学思想中“以史解易”的传统。
司马光强调“中正”与“贯通”,批评王安石“专罪天下之人”。王安石的政治思想弊端在于轻内重外,忽略了“仁”。在司马光的易学思想中,“莫不过于人事”,在此基础上“以史证爻”,皆合于义。以“中正”观考察历史与社会状况,将人君之德与中正相关,因而实现“中和”之治。在李光与耿南仲的争论上,李光反对耿南仲的“外应说”,主张“重内敦仁”的思想,这体现了李光对司马光思想的继承和发扬。
刘安世以《无妄》卦为学问之旨要而传之于李光。在《无妄》卦中,其言“动而健,刚中而应”。据此,李光提出“天心不可见,考之民而已”,将“天”“民”与政治相贯通。其思想批判地继承了涑水学派的思想,并进行了时代回应,在“中正”的基础上转向对“民”的关注。李光《读易详说》的“民论”思想便由此构建起来。
李光易学的“民论”思想
李光的思想与儒家具有一脉相承且系统化的特质。《尚书·泰誓中》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皋陶谟》曰:“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这些文本表明了天与民具有相关性,陈来先生将之解释为“上天的意志是化在人民的欲求中”。“敬德保民”的观念便由此展开,即“以德配天”可以通达于“民”。
尽管孔子鲜少提到“民”,却大量提到了“人”。《论语·学而》中言“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同时亦有“泛爱众而亲仁”之说。而《述而》言“天生德于予”,《为政》言“为政以德”。故而,我们可以知悉,孔子的“民”之论,以天德赋予人为仁。而仁德自内而外化,可推及至爱人之说,为政即以仁德爱民。孟子则主张“民为贵”,继承了“天”“民”与“德”相关的思想。自“仁民爱物”将仁爱自个体之仁推及民,最终推及至物。孟子的“仁”不仅是修身,更落实在政治、政策的施行之中,最终形成了仁政贵民的思想。
李光在继承儒家传统的基础上,结合易学与时代状况,构建出了一套独特的“民论”思想。
一是民之趋利性与保守性。李光在《读易详说》中认为,“民惟邦本,则太平之基也”。对于天而言,其意志不可见,而国家与天德之间的关系则需要通过“民”来体现。在其文中,多次以秦、隋两朝为例,言“治民”与“国本”之关系。又以商君严刑峻法与汉高祖“约法三章”为例作比较:于君主而言,其合法性在于民心向背,民心所向即得其位,违背民心则君臣受难。李光言,“剥民肌肤,则君臣皆受灭身之祸”,而“盖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民者,得其心也”。
然而,即使“民”在李光的“民论”思想中能够决定政权存亡,却也并不意味着民可以任而为之。李光也谈到“民”自然的一面,即“好生而恶杀,好利而恶害”。且“愚民亦乐于因循”,一言概之,即“民犹水也”,具有趋利性与保守性。“民”之本体内部的这种趋利性与保守性,导致“民之难萃而易散也”。因此,要充分调动“民”之趋利性,同时克服其保守性,使民聚集发展社会,这是李光的“民论”思想一个很重要的内容。
二是得乎丘民而为天子。虽然民“难聚易散”,但是其内部所蕴含的决定性力量却不可小觑。争取民意即保全君臣,是发展国家之根本要义。民之所以能成其本体,关键在于其内在的趋利性。李光言,“圣人能通乎一则千万人之情可见矣。”君主能够“聚众”,关键在于“通情”。“情”是天之赋予,上达于天而下至于民。在“通情”的基础上,圣人可以“代天理物”,获得民众赋予其治理天下家国的合法性。
君主可以治国,在于其具有圣人之性。首先,君主要具有刚健中正之德。这种刚健中正一方面需要“中怀诚寔,无矫饰之伪”,另一方面则是“与天下一视同仁”的公正之仁,其三则是“斋庄诚敬”。此外,还有“察其几微”之能与“宽仁”之德。其中,“刚健”是导民以改作的力量,而“中正”则是省察与包容的功夫,可以使改作皆合于天德民心而不乱为。有此“刚健中正”之德,君主便可“省观万方,以察民俗,因其土风而设为教化”。然而,这种礼乐刑政的教化却是圣人体察民情后贯通而得的。民是圣人之德的根本来源——民众“行之不失其时则可以作圣矣”。君主亦是民,人民因君主德行而赋予其政治合法性,成为为民服务的圣人。
在此德行具备的基础之下,君主所要做的,即对民负责,最重要的表现在筹划国家大事与任人选材两方面。李光以唐、虞、三代为例,言乱世之时君主的诞生与安定国家之事。君主以制度治天下。李光提出,君主应当以“大公至正”为原则,“有罪者必诛,而冤枉者获伸矣”,同时,要求对有功者给予嘉赏。在教化方面,君主应当以身作则,发挥“情”的贯通作用,为民众作出表率。
其次,在任贤方面。贤臣的作用在于“蕃王室”与“宁万民”。臣子是上下沟通的媒介,上可辅佐君主事业蓬勃发展,下可使百姓安宁。故而,君主应选贤用能,发挥臣子“制作礼乐”与“攘却寇雠”的作用。在用贤的原则上,君主应当广用人才,不可遴选得太精。否则,“豪杰之士或不得其职,则聚而为盗贼者多矣”。李光以武王伐纣为例,言“革之必然骇人之耳目”而使黎民恐惧。因此,人才遴选必须相对宽容,用“中正”之法,防止因筛选过精而导致威权不立,产生动乱。君主亦应“屈体以尊贤,上下相应”,这是君主能够接受臣子劝谏而行中正之道,君臣和谐而为民生负责的基础。同时亦需要以包容之心对待小人,目的是为了稳定小人而不致使其见机反目作乱,以维系社会稳定,使民养生。
三是臣尽道事君。在李光的“民论”中,臣子是由具有识人能力的贤君选用而产生的。另一方面,臣子被选拔出来乃是因其德行才能而被选拔,德行的根本在于“为民”。是故,臣子亦需要为民众负责。
在此基础上,李光进一步规定了臣子的德行,“夫尽道事主,既直且方”,这是说,臣子为君主负责,需以刚直端正之性谏言。而臣子“积善在己”“深自晦匿,然后可以守正而行志”,则是要求臣子为自身价值的实现,需收敛行事,以保证自身志向与德行的持续施行。当臣子未受用时,即使退避晦匿,亦需“啜菽饮水,耕岩钓渭而不改其乐”。综言之,臣子在受用时,将自身美德外发,劝谏君主,收敛而协和身边之人,以保证自身志向与价值的顺利实现。而未受用时,则需保持自身志向与道德修养,这亦是为避免“豪杰不得其职而为盗贼乱世”的局面出现。是故,臣子在面对君主时,需恪守君臣之分,要“出征必称王者”,以君为主。同时,臣子“必将使是君为尧舜之君,使是民为尧舜之民”,即君主贤德,使人民生活得到安宁。
李光对于臣子的论述主要集中于对君主的责任及作为君子之臣的个人修养。君主选贤为臣,而臣以德事君,通过二者的同心协作将具体的教化刑政顺利施行,保障民生。但是,臣子亦有不得用之时,这又涉及臣子作为君子的修养方面,要求臣子无论在朝在野,皆需以君主家国为根本,为民生安定而恪守正道。
四是得民心之法。在对民众的直接治理上,君主应“以民为本”。前文中已谈到“民”作为本体具有强大的变革与决定性力量,而其内部又具有趋利性与保守性,这是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盼望与对于保全生命的基本要求。故而,满足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与保全生命的基本需求,是稳固家国的根本方法。
君主需“居敬而行简,以临其民”。在此基础之上,“美教化而移风俗”,提升民众的文明素养,以构建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同时为国家培养君子,以反哺民众,推动家国民生的治理。治民之道,其首要原则是以民众利益为导向,以此制定治国之道,进而推动社会发展。
关于治国之道,李光总结出了以下几个方面:最基础的要求是“养民”,这需要通过在大灾动荡之年“发仓廪,捐逋负”,即进行生活方面的赈济与赋税债务方面的免除。在面对社会内部的威胁方面,李光要求“取于民有制”“明罚敕法”,通过考察民众的具体情况与道德而制定法律,要求有罪者要受其刑,而无罪者不应错判。而在变革方面,变革乃“不得已而为之”,是“法度有不适于时、不便于民者”。故而,变革的要求是“灼见利害之原”,需要以“刚猛之威”与“炳焕之文”进行变革。同时,在对外问题方面,李光认为“叛服不常,羁縻之耳”,即对于朝廷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关系而言,不采取纳入朝廷统治范围的政策,仅通过羁縻政策让其自治,保持名义上的管理而非直接进行统治。而在教化方面,李光则提倡应“以利导扶持以安全之”,通过审慎明察,贯通以情的治理,营造“美教化而移风俗”的社会环境。
余论:李光民论特点及其当代价值
李光在《读易详说》中,通过易学建立起其民论的思想结构,既克服了王安石易学中“君—臣—民”三者关系断裂且未发掘民本身所具有的主体性问题,也避免了司马光以“天地消息盈虚”视角可能带来民众工具化的倾向,建立起一套“以民为本”且上下贯通的“民论”政治与历史观点。可以说,李光的民论思想具有其理论性与现实性。
然而,李光的“民论”思想侧重于社会内部问题,而疏于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侵略与战争纳入考量之中。在对外战争层面,李光采取保守与搁置的态度。在秦桧议和时,李光仅以假借议和而巩固内部,对于发展后的内外问题并未有更多的规划。
王夫之在《宋论》中言:“无人者,无大臣也”,其意即言有宋一代无可用之人。宋朝的“官冗”与“党争”,导致了政策决断的延迟与中断。而对外的软弱与绥靖态度则加剧了民生的负担,最终使宋朝民生凋敝而国破家亡。在这一点上,李光的“民论”未进行更进一步的贯通,虽然其针对的是所处时代所面对的社会问题,却缺乏放眼整个王朝发展的统筹能力。
尽管如此,李光的民论仍旧能够给予当代以启发。李光的“民论”在以和平与发展作为当今世界主题的时代,对于国家内部的治理、民主民生方面的推进,尤其是在稳定内部以谋求发展、集中资源以谋求进步、和平外交以维护国家发展局势,以及对于民众文明与道德素养的提升、科学选拔人才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
(作者单位:海南大学人文学院)
值班主任:蔡潇
内容审核:张成林
责任编辑: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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