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曹马志
9月30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海口海关获悉,为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通行管理,海口海关日前发布公告,决定启用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核放清单。
核放清单是办理海南自由贸易港经“二线口岸”进入内地的“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享受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保税货物、自境外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时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在口岸验放的相关单证。
企业应按照核放清单填制规范向海关报送核放清单数据信息。目前,海口海关已制定发布填制规范,其中主体包括商品表体序号、关联单证商品序号、商品备案编号等。
海南自由贸易港账册(以下简称账册)项下货物经“二线口岸”进入内地时,企业应向海关报送海南自由贸易港账册清单(以下简称账册清单),系统根据账册清单自动生成核放清单,企业补充完整后,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核放清单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按以下方式处理:(一)核放清单修改项目涉及账册清单修改的,应先撤销核放清单;(二)核放清单修改项目不涉及账册清单修改的,直接修改核放清单。
海关已经布控以及涉嫌走私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核放清单相关货物,在办结相关手续前不得修改或者撤销核放清单。区外保税加工(增值)账册管理的保税货物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办理通关手续时,参照公告执行。
公告自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之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林叶
内容审核:陈咏棋
值班总监:许世立
值班主任:罗清锐
全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