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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5000元/辆 2025年海口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启动

海南日报客户端 2025-05-10 13:37:01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党朝峰

5月10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海口市政府获悉,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推动海口市汽车行业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将开展“2025年海口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根据购买新车价格(价税合计)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定额补贴。资金有限先到先得!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

补贴范围自2025年4月1日(含当日,下同)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已于2025年4月1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2012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2019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海口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乘用车新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凭在海口市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即可享受补贴。不受户籍和上牌地区限制。

转让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必须为同一人,且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以下简称“旧车”)应当于2025年4月1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

2.个人消费者转让乘用车,转让日期应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3.个人消费者新购乘用车,购买日期应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4.个人消费者转让的乘用车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完成转移登记,转移登记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

5.个人消费者新购的乘用车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在公安交管部门完成车辆初次注册登记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为准,且登记为非运营性车辆。

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与购买新车时间,不分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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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敬
内容审核:樊学玲
值班总监:许世立
值班主任:齐松梅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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