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谢凯
11月11日,五指山市发改委印发《五指山市2024年新能源汽车四季度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消费增长。
方案明确,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在此时间内,在该市实际运营的汽车销售企业新购置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当地初次注册登记上牌且未超出奖励总量控制范围的购车对象施行奖励。奖励总量不超过100辆,具体按照购车对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联开具时间的先后排序予以奖励,先到先得。
该市按照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分三档进行一次性奖励,对购车价格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车奖励5000元;对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含)的每辆车奖励6000元;对购车价格在2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辆车奖励7000元。
符合申报要求的机动车所有人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自主申报,满足申报要求的购车对象通过“海易兑”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奖励,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李倩
内容审核:林叶
值班总监:刘笑非
值班主任:金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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