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记者邵长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发出通知,开展2024年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信息产业)申报工作。
奖励对象为在海南生产经营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申报单位营业收入纳入海南省统计,年营业收入于2023年首次突破相应规模;同时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欠缴税款。
对2023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突破3亿元的企业,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突破5亿元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突破10亿元的企业,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4年4月28日前在系统中进行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省工信厅将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并对通过材料审核的企业进行实地审核;各市、县、自治县工信主管部门协助对接属地企业并参加实地审核;审核结果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和“海易兑”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信厅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经费。
值班主任:戎海
值班总监:黄敏
内容审核:林叶
责任编辑:傅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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