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记者陈蔚林
日前,在三亚凤凰公证调解中心的办公室里,当事人李某和某公司代表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至此,一场历时一年多、上诉至二审、涉案80余万元的诉讼案件就此“案结事了”。
李某是一名80岁的老者,于2021年5月签约租赁了某公司1500平方米房屋作为展馆,展出的展品估值高达30多亿元。李某在缴纳了前期租金,花费数十万元改造装饰,并将展品悉数搬入后,突然发现展馆因房屋手续不全而无法通过运营审批。而后,李某反复沟通和索要,该公司也没有提供相关手续。于是,李某拒绝继续缴纳租金,双方由此产生了激烈的争执。
2022年,该公司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足额缴纳租金及违约金。李某提出反诉,要求该公司赔偿因不予提供相关手续导致展馆无法运营造成的损失。一审法院认为李某拒绝继续缴纳租金的理由不足,判令李某支付房屋租金和违约金80余万元。李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时,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统筹考量,将案件委派给凤凰公证处进行调解。
案子刚一接手,业务娴熟的调解员就犯了难——一方面,李某年事已高,承压力弱,面对项目的中途夭折,情绪波动始终很大;另一方面,某公司法人长期居住在国外,不能直接参与调解,只能派代表间接传递信息,影响了沟通和调解效率。
为了做到心中有数,调解员首先前往展馆,实地了解情况,仔细审阅材料,厘清了事情发展的来龙去脉;而后,邀请当事人来到凤凰公证处,介绍公证制度和典型案例,取得了当事双方对公证人员和公证调解的信任。
尽管当事双方两次见面均发生激烈争执,但调解员注意到,当事双方虽积怨颇深,但仍有追求公平解决的愿望。因此,既要引导双方坐在一起冷静面对,更要拿出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解决办法,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于是,调解员结合当事人年龄、阅历、利益、情感等多方面因素,决定采取“背靠背倾诉心声、递进式认清法理、一对一说明风险、多轮次积累共识、协同性联合攻坚”的方案组合施策,针对合同的具体条款,向当事双方逐一解析含义、明确权利义务,并指出双方各自存在的问题。紧接着,调解员聚焦房屋租金的计算和支付方案,以及腾退房屋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了详细的释理说法,晓以利害、妥协变通,逐渐弥合了当事双方的认知差,并帮助他们重新建立了互信基础。
经过20多天的不懈努力,当事双方最终理性地接受了调解方案,并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如此,李某避免了更高额度的违约金,还争取到了足够的时间来搬离展品;某公司拿到了应得的租金收益,还能及时收回房屋。当事双方均免去了继续诉讼的时间、人力、财力成本,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
“‘案结、事了、人和’,这正是公证调解的价值所在。”谈及此案,凤凰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法律权益的冲突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证调解“中立、专业、有效”的特征,使之成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重要“一元”,以此构筑起法治逻辑下诉源治理的“第一道防线”。
值班主任:李国栋
值班总监:袁锋
内容审核:陈咏棋
责任编辑:周凡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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