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9·18”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每年9月18日为我市防空警报试鸣日的决定》,经研究,定于2023年9月18日10时00分至10时19分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其间,请保持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试鸣时间及信号如下:
10时00分,鸣放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持续3分钟;
10时08分,鸣放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持续3分钟;
10时16分,鸣放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持续3分钟。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值班主任:戎海
值班总监:刘冀冀
内容审核:陈咏棋
责任编辑:刘阳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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