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记者陈蔚林 通讯员谢芳
4月13日,“筑梦公益 普法先行”暨自贸港法律法规普法云直播活动举行,海南省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讲解。
直播中,主讲嘉宾围绕观众普遍关心的多个自贸港个税优惠政策展开讲解。主讲嘉宾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定,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综合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而根据《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这一政策优惠力度较大,对高端紧缺人才很有吸引力。
主讲嘉宾提醒,在海南,高端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自2023年1月1日起,需要满足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等相关条件,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将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名单,提交给海南省税务部门,省税务局以短信等适当方式通知享受优惠人员。大家也可以登录“海南省电子税务局”,凭申报个人所得税有效证件信息查询,如果发现自己未在名单内,可以咨询海南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如果发现自己年收入超过30万元且符合条件但未在名单内,可以通过海南省纳税缴费服务热线(0898-12366)进行补录。
针对网友提出的“在享受政策的同时如何避免出现税收风险”,主讲嘉宾表示,省人社厅、省社保中心、省税务局等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高端紧缺人才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情况联合开展随机抽查。因此,大家在落实政策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收入来源是否属于海南,二是是否属于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三是有无利润转移的风险,四是填报的收入是否属于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只有真实、准确地申报,才能避免税收风险产生,真正享受政策红利。
值班主任:楚煜
值班总监:刘冀冀
内容审核:陈咏棋
见习编辑:周凡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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