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紧紧围绕“着力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加快建设一流自贸港法院”工作目标,聚焦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构建诉讼、调解、仲裁“三位一体”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高涉外审判能力,为海南吸引国际投资、打造涉外服务贸易“新高地”提供有力保障。
2022年5月26日全省法院“能力提升建设年”暨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推进会。黄叶华 摄 (海南法院供图)
一、背景情况
“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开展以来,省高院聚焦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堵点难题,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先后成立两个“立审执一体化”的涉外民商事法庭,积极吸引国际商事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入驻,初步形成覆盖全省的国际商事纠纷集中审判格局,构建起高效、便捷、多元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2022年2月,由海南法院推动、多部门参与的《构建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工作机制》案例入选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第二批17个“最佳实践案例”。
2019年9月26日海南第一、二涉外民商事法庭、海口知识产权法庭揭牌启动仪式。黄叶华 摄 (海南法院供图)
二、主要做法及特点
(一)加强顶层谋划。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院建设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46项制度机制创新和29种素质能力提升,搭建起建设一流自贸港法院的“四梁八柱”。其中,围绕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明确提出“探索并推进国际商事专门法院或专门法庭建设,推动涉外民商事审判集中审理机制提格升级”“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重点在国际民商事、知识产权、金融、医疗、旅游等领域建立具有海南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要求,绘制出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施工路线图”。
2019年9月26日海南第一、二涉外民商事法庭、海口知识产权法庭揭牌启动仪式。黄叶华 摄 (海南法院供图)
(二)突出立法先行。构建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惯例相接轨、与自贸港建设相契合的自贸港法律法规体系,是确保各项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推动自贸港建设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省高院坚持立法先行,推动省人大出台《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商事调解组织的设立主体、调解范围,允许境外商事调解机构参与调解自贸港内的国际商事纠纷,为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及高效运行提供立法支持。与此同时,配合省司法厅在中国贸促会、海南国际仲裁院及海口、三亚指导成立4家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初步形成“专业机构主导+地方政府支持+主管机关指导”的国际商事调解格局。
2019年9月17日海南省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黄叶华 摄 (海南法院供图)
(三)构建全域国际审判格局。以超常规举措分别在省一中院、三亚中院设立两个专门法庭,实行立案、审判、执行一体化运行,跨区域集中管辖全省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集中受理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申请、涉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从而将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成为化解国际商事纠纷的“桥头堡”。两个法庭自成立以来,已受理各类案件3952件,结案3293件,结案率83.32%。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上线投资者司法绿色服务平台,与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共同建立司法服务联络机制,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设立涉外民商事派出审判庭,在11个重点园区设立司法服务工作站,靠前提供更加精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四)加大国际商事审判人才培育。坚持把干警能力提升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出台《海南法院队伍素能建设五年规划》,分级分类开展国际商事审判培训,选派优秀干警参加“北欧-亚洲国际经济法论坛”等国际会议,提高专业英语和涉外法律运用能力,培养和储备一批精通国际审判规则、具有国际视野的涉外法治综合人才。成立涉外民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会,聘请10名境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五)建立诉讼、调解、仲裁“三位一体”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引领保障作用,上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涉外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和解中心、澳门调解协会等十余家仲裁调解机构集中签约,吸引300余名境内外调解员进驻,实现“诉讼+调解、诉讼+仲裁、调解+仲裁、国内调解+涉外调解”有效对接,目前已有135件涉外商事案件通过在线平台化解。比如,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在审理一宗涉韩企业的技术委托开发合同案件时,委托中国贸促会海南调解中心通过平台在线调解,一周内即达成调解协议并送达调解书,大大减轻当事人诉累。今年,省高院又将实质化推进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建设纳入全省法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全力攻坚,争取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在海南设立联络点,打造诉讼、调解、仲裁既相互独立又衔接配合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新模式,提供更加集约的一站式服务。
2020年4月25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案例新闻发布会。黄叶华 摄(海南法院供图)
(六)积极探索审判新模式。两个涉外民商事法庭成立以来,探索创新适应自贸港建设需求的国际民商事审判机制,形成了诉前调解免收案件受理费、撤销仲裁裁决前与仲裁机构会商机制、邀请仲裁员进驻法院参与调解、仲裁行为保全等全国首创性做法,并积极邀请仲裁机构进驻法院参与案件调解,通过深化司法改革推动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步入快车道。比如,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在审查某公司和某医院行为保全案中,在我国法律法规无明文规定、司法实践亦无类似案例情况下,开创性裁定支持仲裁行为保全请求,填补了我国立法和司法空白,被美国联邦地区法院作为援引美国法典1782条规定允许中国司法程序及仲裁程序中的当事人在美国进行调查取证依据的第一案,为美国法院审理同类案件提供先例,被誉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活动参与单位:海南法院
值班主任:楚煜
值班总监:袁锋
内容审核:林叶
责任编辑:张琬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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