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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昌江出台这些特别措施

海南日报客户端 2022-08-04 21:27:03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刘婧姝 特约记者黄兆雪

8月3日,昌江黎族自治县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超常规稳住经济大盘工作方案》和《昌江黎族自治县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采取落实超常规稳住经济大盘行动七大举措和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八大特别措施,有效稳定经济大盘,帮助企业尽快摆脱困境。

在阶段性缓缴“三险一金”和税款方面,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等4个特困行业,可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减缴住房公积金,缓缴到期后进行补缴;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将加大信用贷款发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和个体工商户的担保贷款,在整体代偿率不超过3%的前提下,由省融资担保基金和商业银行分别按80%、20%的比例承担贷款风险,担保费率下调至0.7%/年。对确实发生违约事件的,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合理开展追偿工作。发挥“信易贷”平台作用,结合上述融担支持政策,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扩大信用贷款规模。

同时,鼓励银行开通绿色通道、压缩办贷时限,加大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力度。对已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和借款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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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戎海

值班总监:李国栋

内容审核:陈咏棋

责任编辑:刘阳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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