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陈蔚林 通讯员李天畅 张赫
“审批过程比做实验还复杂,浪费了不少科研时间。”针对科研人员反映强烈的自行采购项目审批流程繁琐问题,今年以来,海南大学抓住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和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契机,优化改造工作流程,简化教学科研设备采购办理环节,进一步提高了科研效率、激发了创新活力。
此前,海南大学有关部门在排查采购项目审批流程“堵点”时,收到不少科研人员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的反映:自行采购项目审批流程繁琐影响了科研项目进度。根据2021年12月出台的《海南大学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海南大学进一步优化改造工作流程,实行采购前职能部门“零审批”制度,同时将二级单位(部门)自行采购额度由原来的10万元放宽至50万元。
如今,在海南大学,50万元之内的采购,二级单位(部门)只需在采购招标服务系统自行登记和备案,不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大大缩短了采购时间,提高了采购效率,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教职工少跑腿”的目标。
既要放得开,也要管得住。为了确保科研经费管理更科学、更高效、更合理,《办法》明确,自行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做到“诚信、高效、节俭、规范”,秉承“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对所采购设备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等事项负责,同时对采购过程和结果的真实性、公平公正性、合法合规性等承担行政、廉政和法律责任。
海南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办法》实施后,电话咨询和现场办理自行采购项目备案的情况明显减少,5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办理速度明显提速,“但工作的规范化、流程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还将根据科研人员的反馈继续完善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为科研人员‘松绑’。”
值班主任:戎海
值班总监:李国栋
内容审核:陈咏棋
责任编辑:王丹南
全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