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傅人意
为推动海南现代物流业发展,补齐物流设施短板,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制定并印发《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指出,物流企业自建信息平台、新建冷库、获评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建设分拨及运营中心等将获得补贴。
具体补助额度方面,对物流企业建设物流信息平台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物流企业新建冷库(1万立方米及以上)、购买冷藏设备、冷藏车辆,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获评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于获评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对邮政、快递企业建设快递分拨中心、运营中心、数据处理中心,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给予200万元补贴;对邮政、快递企业购置快递智能分拣设备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按购置金额的1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邮政、快递企业使用循环包装箱(盒)超过15万件的,按累计使用量每件奖励0.4元;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可降解绿色环保包装袋超过20万个的,按累计购买量每个奖励0.3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支持“两进一出”工程建设,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开展快递进村、快递进厂、快递出海等业务。
值班主任:楚煜
值班总监:李国栋
内容审核:樊学玲
责任编辑:曾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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