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记者李艳玫
10月26日,《三亚市水上旅游项目促进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据悉,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水上旅游项目的规范性文件。
《办法》的实施,将为三亚兴起的各类水上旅游项目提供治理依据,界定水上旅游项目的涵盖范围、经营条件、促进措施、备案程序、经营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10月25日下午,三亚市旅文局召开《办法》政策解读会,就《办法》实施中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解答,更好地推动《办法》各项细则内容实施。
三亚市作为国内外著名热带滨海旅游城市,海水清澈、能见度高、水温适中,全年适合开展各类水上旅游项目。近年来,三亚水上旅游发展迅速,种类繁多,各类旅游船舶和水上旅游新业态项目广泛分布在三亚湾、亚龙湾、后海、蜈支洲岛等海域,给三亚市水上旅游交通安全、滨海环境安全、旅游企业经营管理和旅游治理带来新的监管问题。
为破解三亚水上旅游管理不规范的难题,三亚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四个一”(即一个管理办法、一个规划、一个监管平台、一套行业规范)监管体系,探索构建海上旅游业态发展与监管制度体系。其中,一个管理办法指《三亚市水上旅游项目促进和管理办法》,一个规划指《三亚市海域使用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一个监管平台指智慧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一套行业规范包括《三亚市潜水旅游服务规范》《三亚市冲浪旅游服务规范》等。
值班主任:邹永晖
责任校对:李梦楠
责任编辑:徐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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